4月20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提示股东权益变动相关内容。
据介绍,赛轮轮胎实际控制人杜玉岱及其控制的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与袁仲雪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
协议约定,在满足协议生效条件时,将其持有的赛轮轮胎股份,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袁仲雪管理。
这些股份共计3.35亿股,占该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41%。
此次股份委托管理期限为5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4月15日,赛轮轮胎宣布,拟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8亿股股票。
上述协议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成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这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事宜;赛轮轮胎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袁仲雪控制赛轮轮胎股份的比例,将由14.13%进一步提高至23.82%。
袁仲雪对赛轮轮胎的控制权,将进一步加强。
这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还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