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3日三角轮胎与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由威海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公司原老厂区土地,并根据政策对公司进行相应的补偿。2016年12月21日三角轮胎收到了威海市国土资源局支付的第一期土地补偿款207,386,200元。
一、获得土地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2015年7月23日公司与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由威海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公司原老厂区土地,并根据政策对公司进行相应的补偿。2016年8月31日,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将包括公司原老厂区土地和其他单位土地在内的393,519平米土地(分三宗地块挂牌)在威海市国土资源交易网上挂牌出让,竞得人于2016年9月30日竞得上述土地并于2016年10月签订了《成交确认书》。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0月 10日、10 月11日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原老厂区土地挂牌拍卖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2016-017)。
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收到了威海市国土资源局支付的第一期土地补偿款207,386,200元。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上述土地补偿款按规定暂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对公司2016年度的业绩暂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