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一名违法经营废旧轮胎处理厂的村民,被当地公安部门拘留处罚。
据悉,2016年9月,新余市高新区环保局在马洪村委一处后山坡,发现一家废旧轮胎处理厂。
因该厂污染严重,且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
11月,环保局再次前往检查时,发现该废旧轮胎处理厂仍在建设,负责人拒不执行责令书。
11月29日,环保部门将该案件移送至当地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12月1日,派出所依法传唤废旧轮胎处理厂负责人邓某。
民警依据充分完备的证据,确认邓某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后又拒不执行,其违法行为成立。
邓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公安机关对邓某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