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倍耐力、固特异等轮胎巨头卷入反商业贿赂的风暴中心,引起业界广泛关注。除邓禄普轮胎公司商业贿赂案件已公开外,另7件案件都在调查阶段、尚未结案。其实,倍耐力公司的信用信息也引人担忧。
上海分公司3年收入为零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海),如果输入关键字“倍耐力”,会跳出来倍耐力的两个相关公司——倍耐力轮胎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倍耐力轮胎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这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注册地址分别为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1601-1室和1601-2室,表明两个公司办公地点紧挨着。这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同。其中,倍耐力轮胎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销售母公司生产的全钢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及相关产品。
倍耐力轮胎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显然广得多,比如轮胎及其组部件、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出版物除外)、汽车配件和部件、炭化硅过滤器、化工产品等。从公司性质来看,前者是倍耐力轮胎有限公司在上海的分公司,后者为外国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从两个公司的年报披露来看,2015年,倍耐力轮胎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员工人数,从2013、2014年的50人增加到了100人;倍耐力轮胎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2013、2014、2015年报中一直披露有29人。
年报显示,倍耐力轮胎贸易(上海)有限公司2015年度营业总收入为3319万元,纳税总额220万元,净利润189万元。倍耐力轮胎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13、2014、2015这3个年度报告中,都公示其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纳税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即企业可以在年报中不对外公示财务情况。
存在两种可能
倍耐力轮胎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3个年报中都公示收入为零,这存在两种可能。
一是收入确实为零。作为分公司,可以不开展经营,或者以母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其收入都走其他公司(如母公司)的账,这样分公司账面收入自然为零。这种情况下,分公司无力承担与财产有关的法律责任,其民事、行政责任都应由母公司来承担。
另一种可能是收入不为零,而是年报填写错误。即倍耐力轮胎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有经营收入,但在年报时因种种原因阴差阳错填成了零。有专业人员称,该分公司很可能属于后一种情况。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一旦这家分公司被抽查或者被举报,当地即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就进行核查。如果查实这家分公司实际有经营收入但年报公示为零,则应以“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为由,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此后,该分公司会受到国家38个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失信惩戒。尽管可以申请修改、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列入和移出痕迹一直存在,留下信用污点记录。当然,如果该分公司确实无收入,则可放心无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