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利司通株式会社宣布,在对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案中胜诉。普利司通认为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普利司通拥有专利权的冬季胎花纹※制造并销售轮胎的行为,侵犯了普利司通专利权。
普利司通于2013年10月向中国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2015年7月,法院认定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侵权成立,并对其做出停止制造和销售相关轮胎,并支付侵权损害赔偿金的判决。对此判决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上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宣判维持一审判决,确认普利司通胜诉。
普利司通始终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不正当使用或侵害本公司专利、商标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今后也将严正处理。普利司通将坚持以优先确保客户安心、安全作为基本原则,致力于维护与提升品牌价值。
(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