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对中国轮胎硫化机的反倾销举措,使中国轮胎硫化机企业深受创伤,有了很深的影响。
据中国驻印度经商参处消息了解到,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12月28日发布了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轮胎硫化机反倾销调查终裁前披露。
在披露中,调查机关继续将中国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印度市场同类产品的实际支付价格计算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最终认定来自中国的被调查产品对印度市场的倾销幅度为10%-20%,损害幅度为10%-20%。
有关利害关系方应于2016年1月1日前,向印调查机关提交相关评论意见。
据了解,印度于2015年1月7日发起此次日落复审,复审调查期为2013年10月-2014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11年1月-2014年9月。